乌鲁木齐调防控政策,新疆防控疫情最新规定
近日,乌鲁木齐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对防控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以更加科学精准地应对疫情挑战。这些调整不仅体现了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理解和灵活应对,也展示了新疆地区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方面的坚定决心。
乌鲁木齐市按照“科学精准、分级分类”的原则,对风险区域进行了重新划定。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范围。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将及时解封,以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在核酸检测方面,乌鲁木齐市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也不再开展落地检。对于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则实行“愿检尽检”。隔离措施也进行了优化,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
为确保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及时购买到所需药品,乌鲁木齐市规定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以满足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乌鲁木齐市高度重视老年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努力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以及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为老年人群提供更加坚实的免疫屏障。
乌鲁木齐市还特别强化了对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医疗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并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群体的底数,制定相应的健康安全保障方案,确保这些重点人群在疫情防控期间得到更加周到的照顾和保护。
新疆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科学调整。这些最新规定不仅有助于更加精准地防控疫情,还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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